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排除我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政府采购等领域环节可能存在的现实阻碍,按照东北三省一区协同立法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和是否影响公平竞争等内容,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6日,公众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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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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