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事项的抽查检查计划公告
2022-11-04 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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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检查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事项的抽查检查

二、抽查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式

三、抽查检查主体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组织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抽查检查对象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五、抽查检查范围

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情况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检查。

六、抽取比例

从2022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建设工程、房建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领域新增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按照2.7%比例抽取。

七、抽查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4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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