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办法》要求,为有效防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出现错敏词问题,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质量,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计划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错敏词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错敏词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办法》,制定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指标,重点监测各省(市)、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准确性、覆盖面、及时性、全面性和运行维护情况等五个方面。其中,在运行维护指标部分,包含了公共资源交易错敏词信息检测内容,考察各省级平台共享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公告公示等信息中是否存在错敏词信息。
为有效防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出现错敏词问题,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质量,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计划采购1年期错敏词检测服务,对所有上传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公告公示信息进行错敏词检测,在发布之前提醒公告公示信息发布者及时修改,确保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安全、规范。
(三)项目资金
预算金额:8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9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错敏词检测服务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申请材料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申请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3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五、申请材料评审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然日)。
七、其他事项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错敏词检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316(房间号)办公室。
(二)联系人
张笑宁(项目处室联系人),电话:0431-80763031;
李鹤,电话:0431-80763017。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错敏词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