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对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三方咨询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面向全省公开发布采购询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三方咨询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3.5万元。
四、交付时间、地点
(一)交付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形成《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众参与情况报告、《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专家组评审意见、《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风险评估报告等。
(二)交付地点: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五、资质要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三)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报价均将被拒绝。
六、相关材料
报价时须提供:
(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价不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资质文件(如有)。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询价人将依法追究报价人法律责任。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5年8月 15日(星期五)15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光盘)送至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综合楼1202室(信封注明拟调整的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第三方咨询服务报价文件)。
(二)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湖,电话:0431-8890545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综合楼1202室。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