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持续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2022-09-23 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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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化市按照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改革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信用建设与行政管理深度融合。

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出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非现场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分级分类监管制度46件,在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交通运输、旅游等29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在企业自查承诺与系统核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对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中A级企业实行非现场检查,企业仅需在《企业公示信息自查承诺书》上选择“是”与“否”,经比对信息无误即完成检查。信用监管实施以来,采用“信用抽查”方式抽取A级企业242户,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检查企业210户,减少检查人员420余人次,有效缓解基层监管人力不足问题,并减少对守信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守信氛围开展2022年度“兴诚信之风,筑守信之城”暨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解读活动,推动各行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经营水平。依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诚信进企业、进商超等主体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9810册,大力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良好市场经营氛围。

坚持服务企业,助企健康发展为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通过制定并公示信用修复流程指引、设立受理网点、为企业发送信用修复公益短信、组织失信企业召开培训会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帮助560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特别是应企业迫切需求,积极联系国家和省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全程提速服务,仅用时1天就完成了原需耗时10个工作日的信用修复工作,成功帮助该企业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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