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证照管理,我局对《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政数共享〔2020〕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公众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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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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