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数字吉林”建设工作的要求部署,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数字化建设和发展,结合我省重点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根据《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政〔2019〕523号)规定,现将《2021年 “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非涉密类)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河,电话:0431-80763098,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层22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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